沪建桥院委〔2019〕29号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整改意见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和改进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2019年第9次党委讨论决定,将条件成熟的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的党组织由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党的委员会。改建后的基层党委根据实际,可设委员7-9名,并适当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具体安排如下:
1.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中共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
3.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
4.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电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电学院委员会;
5.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6.中共上海建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中共上海建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